来源: 南阳快报 编辑: 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
上海市义务教育书法考试要求
2017年上海市学生写字等级考试将于12月1日进行。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须参加写字等级考试,五年级学生参加一级考试;九年级学生参加二级考试。
一级、二级考试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成绩记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其中,考试成绩为不合格的同学需要去外校进行补考。
考试内容分为两个部分,软笔和硬笔。硬笔占总分的60%,软笔占总分的40%。
书法考试要求
一、整篇幅的要求:
1、书写正确、端正;
2、标点符号规范;
3、形款整齐,卷面整洁;
4、字数在120字左右,内容在五年级上半学期的课文中抽选。其中需背诵的课文段落为考试重点。
二、单字的要求:
1、书写端正;行、列之间排列整齐,不得顶格、超格书写;
2、错字、别字、漏字和添字总共不得超过三个;
3、不许使用修正带、修正液、修正贴等物品。
三、工具:
1、仅允许使用钢笔和不可擦水笔,不允许使用可擦性水笔;
2、不可以使用超细0.3mm的笔芯;
3、推荐毛笔:锋长3.5cm,宽1.2cm左右兼毫中楷;
4、建议使用蓝黑色或蓝色笔,通过色差来提升书写作品的亮点。
四、软笔书法考试要求:
1、字迹清楚,结构、布局合理,卷面整洁;
2、不得出现错字、别字;
3、不超格与顶格;
4、字数为16字,内容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毛笔字练习本(三至五年级)中抽选;
5、不写繁体字与异体字,以简体字考核为主。
6、可用欧、颜、柳、赵等书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