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教育网

政策公告

来源: 中国书法家园 编辑: 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网

教育部:督促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进课堂

发布时间: 2018-08-14 00:22:15

 

多年以来,教育部曾接连出台《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政策,大力倡导“书法进课堂”。

近几年,书法教育工作虽有一些进展,但很多学校还存在着书法课时保障不到位,书法教师不足,教学评价方式有待改进等问题。针对政协委员关于督促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进课堂的提案,教育部给出了以下答复。

 

 

关于督促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进课堂的提案答复

 

书法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书法教育对于帮助学生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培养学生书写能力,提高文化品质和审美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多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以书法为重要载体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教育,先后印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书法教育相关课程的开设要求,多措并举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

 

一、明确中小学书法教育要求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

据此,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小学阶段要在每天的语文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可开设书法选修课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硬笔、毛笔书写汉字的基本技法,提高书写能力,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二、编写审定书法教育教材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目标与内容、教学用书编写要求等,要求对书法教育学生用书进行审查。2014年,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编写的义务教育三至六年级《书法练习指导》进行了严格审查。2014年底,教育部印发了书法教材用书目录。国家审定通过的书法教材于2015年秋季学期正式投入使用,为全国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提供了必要保障。

 

三、加强书法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近年来,为不断提升书法教师专业水平,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书法专业人才培养。全国已有十余所师范院校开设了书法专业和书法教育专业,招收培养从事书法教育的专业人才。教育部支持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在内的有关高校在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相关学科下自主设置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方向,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生培养。

 

二是强化师范生书写能力训练。师范院校重视包括书法在内的“三字一话”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通过开展各类活动,提高非书法专业师范生的书法水平以及书法教育教学能力。

 

三是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以及“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评选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和研究人才比重,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四是开展教师书法教育培训。2014年起,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专门设置“优秀传统文化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4—2016年,共培训4050名传统文化骨干教师,为各地开展传统文化教师培训培养了一批“种子”教师。2015年教育部还与中国文联联合启动实施为期五年的“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计划在全国分五大区分批培训7000名学员,迄今已举办三期,共培训了3940名学员,提升了中小学书法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

 

下一步,教育部在继续做好上述培训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到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上一篇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解...          没有下一篇了!
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网

热门文章推荐

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网

网站免责声明

1、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网所载的文字图片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 “来源: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需要提供《授权协议》)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并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5、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6、本网站如无意中侵犯了某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信或来电告之,本网站将立即删除。

7、在本网站注册的用户,需提供您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等。 在未经本人同意及确认之前,本网站对您的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的个人信息披露,本网站免责。

8、用户在本网站上发表评论,即授权本网站与其关联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媒体上享有非排他、永久、不可更改及完全的许可权利去使用、重新加工、修改、采用、出版、翻译、派生、分发及播出该评论。

9、本网站上的链接服务可以直接进入其他站点,链接的网站不受本网站的控制,本网站对任何与本站链接网站的内容不负责任。

10、本声明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1、如就本声明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各方均可向网站注册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声明》的一切解释权与修改权归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网所有。

本网站联系方式:0371-666838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