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象虹教育 编辑: 陈晰程
书法灵魂——“书味”
一幅书法作品,其中有看得见的东西,笔画、墨色、字形、诗句等,这是“躯体”;还有看不见的东西,感情、风神、韵律等,这是“灵魂”。书法出“味”,往往就出在这“灵魂”上,故此只能靠细细品味,才可感悟得到。要使书法打动人心,使观赏者产生思想共鸣,则作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字内功夫,二是字外功夫。
米芾《李师帖》
字内功夫,即笔墨功夫。就是指驾驭笔墨的本领、能力、造诣。
1.笔的运用,提、按、使、转,抑、扬、顿、挫,中、侧、逆、顺,方、圆、藏、露等等,达到驾驭自然,随心所欲,一种“必然” 程度。
2.“脱化生新”,在精心临摹古人法帖的基础上,得形得神之后,不断溶入自己的个性之“味”。
3.文字功夫,要熟练掌握汉字的八个笔画及其变化,汉字的结构及其变化,尤其是草书符号及其变化。
米芾《晋纸帖》
还要具有 “六书” 汉字知识。因书法是依托于文字,当文字出现错误,即使不是“佛头浇粪”,也是“白璧有瑕”。如果是“人云亦雲”,“ 后”“ 後” 不分,就会贻人口实。最后,还要熟练布白安排,用墨技巧,俗话说“熟能生巧”,只有有技巧,才能出“味道”。要使书法出“味道”,那就必须下功夫。坚持不懈,刻苦临池,突破高原,不断进取。“多看自知,多作自好”,“跬步不休,跛鳖千里”。只要下功夫,定会出“味道”。字所精良应在书中法度;书之妙趣当于字外功夫。字好,在法、在手;出味,在意、在情。书法要有“味”,还必须有字外功夫,即:要有文化素养、学识修养、艺术素养、品德素养。
一、要有文化素养
书法是系统的书法,是一门综合的艺术。涉及到史学、哲学、文学、美学等。《书法与人生》一书中就论述过有关知识,如“书法对立统一说”、“ 书法心理学浅析”、“书法系统浅论”,书法与气功、书法与音乐、书法与人生等等。故此要借鉴古法,借鉴自然,借鉴姊妹艺术,掌握书法技理,以我性情,我书我书,书出“书味”。
二、要有学识修养
古今书法家历来重视字外功夫,宋·陆游说:“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学书亦然,明·董其昌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清·杨守敬说:“学富,胸罗万有,书卷之气,自然溢于行间。”因为书法作品是书家渊博的知识、高深的修养、娴熟的技法的结晶,所以,没有一定的学识修养,是无法创作出上乘之作的。学识深,意气平和;学识高,胸怀豁达;学识广,联想丰富。凡是卓有成就的书家,都是学识丰富深广的文人、学问家。识广方能才高,才高方能创作出“书味”。古代的王羲之、颜真卿,近代的吴昌硕、于佑任,当代的启功、沙孟海、欧阳中石,都是学识深厚,修养颇高,独树一帜的大学问家。书品人品,人所共仰。
三、要有艺术素养
书法是一种精神产品,一个人如果没有几个艺术细胞要创作出艺术精品是不可能的。这种艺术素养,有先天因素,更主要的是后天的努力,不是读了一两本“美学”就可以学到的。“观千剑而后识器,操千曲而后知音”,艺术素养是要从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逐渐培育出来的。
四、要有品德素养
首先,善是美的内容,美是善的表现形式,这种“美善统一” 是我国传统哲学中的基本观点。人的道德品性与书法作品的风格及其价值是密切相关的。
从价值观念上讲,品德高尚的人的书法作品价值就高。诸如,立身清廉的王羲之,风毅雄特的颜鲁公,秉性刚强的柳公权,爱国名将岳飞等,都是人品高尚,为后人所崇的书法大家,他们的墨迹也都是永垂千古,成为无价之宝。相反,蔡京、汪精卫、秦桧、胡长清之类的字也不错,并名噪一时,但因他们品德恶劣,故字与人同臭,无一字传世。其二,中国传统道德观是“和为贵”, 而书法艺术不论是笔法、字法、章法、墨法都是要达到“和而不同” 的有机统一,以表达人们的美感。书法是体现人们心灵美的特殊造型艺术,书家的道德修养越深,则书法艺术境界越高,书法必然越有“味”。明·项穆说:“学术经论,皆由心起,其心不正,所动悉邪。”王昱说:“立品之人,笔墨自有一种正大光明之概。”
总之,只有具备了字内和字外两种硬功夫,才能使书法真正有“书味”、“ 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