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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书法认识的流变特征
对于书法整体和概括的认识可以称之为书法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决定了书法认识的高度和起点,正如价值观决定人生日常生活一言一行一样,书法中的笔墨都是由书法观所滋生的,反之亦然,从一笔一画里也可以追溯书法观,甚至于书写者的人生观。
考察古今的书法观,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如此重要的书法观从来没有统一过,甚至是在相互对立中绵延生长,谁也没有消亡,代代传承。为什么会如此,就不得不追溯思想的“百家争鸣”,因为艺术的高度体现为哲学的同时根亦在哲学,不同的哲学理念滋育着各自的艺术观。书法观的多样性是一种常态,是梳理不同观念的脉络。
王羲之平安帖
没有谁的人生是完全正确或错误的,对于书法观也无须做对与错的判断,但古今书法观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看古代书法观的特征。 其一:“技”与“艺”的争论。东汉赵壹在《非草书》中言“且草书之人,盖伎艺之细者耳。”是视书为技观念的经典,用现代语言说就是书法是一种书写能力或者技巧,由此引发书法即书写的观点,强调书写的实用性。西汉杨雄在《法官问神》中说“书为心画”,把书法推进到精神层面,确立了书法作为艺术的思想基础。
其二:美与善的交织。如果说技、艺之争是在书法的操作层面,那么美与善更多体现在书法的品鉴之中。书法鉴赏对于书法观念的形成往往起风向标的作用,以美学观念还是以道德观念为标准鉴赏书法至关重要,这一点上,古代中国是美善一体的评价机制,既不是单纯的以美也不是单纯的以善,而是相互交织的,只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各有侧重,唐以前以美,唐以后以善为核心兼顾美。这是“书以人贵”书法文化形成的渊源所在。
其三 “业”和“余”的差别。古代对于书和画的态度是不同的,绘画很早就被视为一门专业,但书法作为“文后余事”一直占据着书法认识论的主流,是文人一项高级的自娱项目,尽管其艺术高度甚至过于绘画,著于书史的书法家并无一人以此为业,直到清末民初,有遗老如康有为以书度日,或开书以为业之端。
书法发展至今,形成了怎样的观念呢?
其一:书法作为艺术的观念已经成为普遍的共识,尽管仍有人坚持书法就是汉字的书写,已经不能动摇其艺术的学术定位和社会认知。然而,在释解书法是怎样的一种艺术时,因为切入点的不同立论甚繁。从文化的角度认为书法是国粹,是民族艺术,是普遍的大众文化活动。从书法本体出发,认为是汉字书写的艺术。从主体而论认为书法是生命律动的艺术。以西方艺术视角而言,书法成了笔墨有意味的形式。方法论者认为书法就是汉字书写的法则。因此,书法的定义现代并不确定。
其二:书法专业化初现端倪,艺术院校书法专业的设置和书协的成立改变了延续千年的书法存在方式,文后余事已经是旧往,专业化是书法今后的发展方向。目前就书法的建设现状而言,有人有组织但缺乏理论体系,传统的碎片化的以个人体验为核心的书法论述,难以支撑专业化的进程。当代以西方艺术理论为基础对于书法镶嵌式解读,产生了大众生厌的丑书,显然难以为继。书法专业化如何前行呼唤现代书法理论体系的生成。
其三:书法鉴赏标准确立之难。对于书法的解读,当代陷入了一个难以言说的尴尬境地,表现为评判书法作品高下依据的泛化,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各有持论,难以统一。技法论者高举传统的旗帜,要求临写摹形一笔不遗,形神不似就不是书法。此论看似由传统而来,实质只得传统之表未及传统之核,把书法引入刻板的训诂歧途,不是书法发展的主流方向。线条论是西方形式论变异,以解构汉字另立新说为噱头,杂以美学理论,意图是将西方的艺术理论生硬移植于书法之中,产生了所谓的“独体字”书法、“书法构成”等一系列的书法现象,并未将书法推向世界,反而让世界误解了中国书法,这样一种模式注定没有前途。艺术书法论是近年来对于书法理论发展纷乱的一种校正,但仅仅提出来一些概念性观点,体系建设值得期待。
艺术书法给当代书法专业化指出了发展的方向。艺术以美为核心在当代西方逐渐被形式论占据,中国传统的以善为主体的艺术形态又不符合大众的价值取向,加之娱乐化对于艺术的侵蚀,艺术核心的不确定带来书法观念不统一是必然的。
书法经过千年的演进,已矗立为一座艺术的高峰,不同的理念共存,正是攀登者路径各异的记录,不论是远观还是身处其中,欣赏的是同一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