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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网 编辑: 李雪峰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18-11-09 15:39:40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试行)



 









 

根据《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章程》规定,为推动大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人入会条件细则如下: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硬笔书协主办的“全国届展”(全国第X届硬笔书法家作品展览)入展一次;“全国专项届展”入展二次(全国单项书法届展、全国手卷册页展、篆刻展等)。



 

2、由中国硬笔书协参与主办具备入会条件的“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二次。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3、为体现对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作者投稿作品取得“全国专项届展”或获“全国性展览”规定名次一次即可。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硬笔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论文和专题“大书法研讨会“论文入选一次。



 

2、在中国硬笔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报刊(如《大书法》、《中国大书法》、《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报》、《青少年书法报》等),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的论文三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三千字,符合学术规范,且须通过中国硬笔书协组织理论专家组评定。



 

3、有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关于大书法的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硬笔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且须通过中国硬笔书协组织理论专家组认定。



 

4、论文或专著合作作者申报的,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5、由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字帖,该字帖由中国硬笔书协教育委员会和少儿分会推介并提出明确意见,且须通过中国硬笔书协组织教育专家认定。



 

 



 

三、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含新闻)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且其书法创作或书法论文、专著具备一次入会条件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5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和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书法网站担任编辑工作或专职记者工作15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3、通过中国硬笔书协组织的书法培训师培训,取得高级培训师资格证书的培训师。



 

 



 

四、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申报时仍在职在岗,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以上团体会员副秘书长(驻会)以上的组织工作任职3年以上。



 

2、中国硬笔书协及团体会员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5年以上。



 

五、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二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各团体会员要严格把关,凡不符合入会条件细则的,不得上报。各团体会员应按通知要求将《入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部,逾期将列入下期审批程序。



 

六、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发展工作由协会主席、秘书长办公会按本细则严格审批,适时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官网上公布结果。



 

七、本细则经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有与此细则不一致的,应以此为准。



 

八、本细则解释权属中国硬笔书法协会。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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